这一款自研的水晶红烧大猪蹄,内皮红润,外层清亮,如同覆盖着薄薄甜水晶。
女孩子们看着那猪的脚,忽然也觉得那么令人厌恶了。
“吃、吃吗?”小玫瑰咽了一下口水,看了看旁边的人。
“吃啊!”
喜欢吃猪蹄的龙国人王钢铁,已经抢先将一整只水晶猪蹄占为己有,拿到旁边大啃了起来。
其他人见她吃的满嘴酱汁,口水也忍不住泛滥成河。
这猪蹄被大火炖制的透烂,看起坚韧的外皮的已经完全酥烂,香料已经全部入味,又没有添加太多盐分,老珍妮也尝了几口。
酥软的肉皮黏在嘴上,入味的酥肉的滑嫩无比,奇妙的口感让人欲罢不能。
“嗯……真的是新奇的美味。”
几个年轻女生也吃的尽兴,尤其是小玫瑰和桥本。
“哇,这个真的真的,好多好多胶原蛋白,在米国好几年了,还从没吃过这么富有胶原蛋白的肉食。”
“补起来补起来。”
野猪宴终于作罢,墨辰将剩下的猪肉撒上盐巴腌制起来,挂在洞口风干。
四个女生回到老珍妮的别墅睡觉,墨辰则是陪着珍妮在睡在山洞小房子。
“奶奶,再给我讲讲你们打仗的故事吧。”
“好好好……”
故事从16岁的少女珍妮,在多伦多大学,跟着老师白求恩,一路跨越大洋,来到东方战场救死扶伤。
在老师壮烈后,年轻的珍妮接过旗帜,秉承着神圣的职责,在那片土地上播撒热血。
联军胜利后,珍妮就回国投身于医疗事业,没有再参加过对外的不义之战。
“孩子,你知道我现在,最想吃什么吗?”
“嗯?煎饼果子?”
“不对,那太奢侈了,是窝窝头。”
“窝窝头?”
“对,是那种黑色的,糟糠做的,里面还有一块烂叶做的小咸菜。”
“那样的窝窝头,能好吃吗?黄色的那种不是更好吗?”
珍妮摇了摇头:“不,黄色的玉米面窝窝头,那是地主老财才能吃的起的,我们吃的都是老乡送来的黑色窝窝头,但已经非常珍贵了。”
“是这样啊……”墨辰一阵感叹。
隔天,墨辰做了几款窝窝头,老珍妮吃了都不太喜欢。
那种糟糠窝窝头,原材料现在都很难找,只有农村喂猪时才会偶尔见到。
可想而知老珍妮她们当时有多么艰难。
墨辰也知道,就算自己做出了黑色的烂面窝窝头,也不会再有当年的味道了。
并不是那窝窝头有多好吃,而是所处的境况不同。
窝窝头这件事,让墨辰联想到了现在任务。
食物本味固然重要,但吃食物时的心境,也同样对食物会产生很大的影响。
陪着老太太在庄园待了几天,墨辰雇了一些工人,重新把山洞小屋打造成一个避暑小别墅。
怕湿气太重,还在四周加装了一些除湿设备。
光是装修加上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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