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[农村分田到户政策规定] 农村田土确权政策规定_豪门溺爱:军宠腹黑狂妻【豪门狐狸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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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能在使用,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,没人反对,当然可以继续使用。

  换一种角度说来,如果遇到那里国家搞建设征收土地,就将不再享受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。在没有特别利益冲突的情况下,继续使用宅基地、自留地,一般当地村民也不会特别反对,毕竟在当地生活过,多少留点情面。

  ●1982年1月1日,中共中央批转《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》,这就是后来人们通称的第一个1号文件。它明确指出,包产到户、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。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,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。

  ●1983年的1号文件名为《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》,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出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评价,赞扬它是“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,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”。

  ●1984年1月1日,中共中央发出《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》,强调要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,将土地承包期政策明确规定为延长15年不变。

  ●1993年,中央提出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,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“增人不增地,减人不减地”的办法。

  ●1997年8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发出《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》,明确规定不许以“两田制”为名收回农户部分承包地。

  ●1998年10月,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《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第一次明确提出要“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”;并将“联产承包责任制”的提法,改为“家庭承包经营”,更准确地反映了农村经营体制的实际情况。

  ●2001年中央18号文件《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》,对农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,特别强调农民的自愿原则。

  人民公社制度

  分田到户”到“土地流转”

  ——反思三十年农村土地政策的变迁

  摘要:从1978年的分田到户,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到2008年《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的通过,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有了一个很大的转变,这一转变也必将给中国的农民,农村,农业带来新的变化。

  关键词:土地政策改革开放三十年变迁

  一、穷则变,变则通,通则温饱——犹记当年分田时。

  三十年前,经过了“文革”的十年浩劫,经受了“一大二公”对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严重挫伤,对农村经济的极大摧残,当时的中国农村一片萧条。生产制度的僵化,生活水平的低下,大量的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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