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话。”
“我有点事,最近不在a市。”
这么久以来,翟星眠送她回家遛狗好多次,但至今也没能见到狗的庐山真面目。
江栖辞是故意的,她心里藏着点小心思。
那只狗是两年前,她在费城捡到的,见它可怜,就想着收留它一晚。
第二天就把它送到了宠物救助站。
但是工作人员告诉她,像它这样的腿脚不好的狗,基本不会有人领养它,等过了一定的时间,就会被安乐死。
江栖辞抱着它,感受它在自己的怀里瑟瑟发抖,眼神那么纯净,完全不知道等待它的未来是什么。
莫名的,就想到了翟星眠。
江栖辞咬了咬唇,实在于心不忍,把它一起带回国了。
现在已经过了快两年,它就像是它的亲人一样重要。
在江栖辞心中,狗≈费城≈翟星眠。
一想到翟星眠会看见它,江栖辞就觉得羞耻,但是仔细想想,也不会那么巧,费城流浪狗也不算少,不可能她收养的一只,就恰好是翟星眠认识的。
这次她实在有事,送去宠物店总觉得不安心,外公外婆年纪大了,翟星眠是最合适的人选。
“好啊。”翟星眠欣然答应。
想了想,江栖辞又嘱托一句:“它的腿脚不太方便,你多担待一下。”
“嗯,知道了。”翟星眠饶有兴致地问:“它叫什么名字呀?”
“它叫哈喽。”江栖辞笑了笑。
翟星眠眨眨眼,忍俊不禁,觉得这个名字挺别致的:“为什么……起这么特别的名字。”
“因为。”江栖辞垂下眼,唇边的笑蔓延开,想起初见的那个雪天:“我看见它的第一面,说了一句哈喽,然后它就跟着我不走了。”
“后来也想过给它起别的名字,但它好像不是很喜欢,总是没什么反应。”
“这样啊。”翟星眠浅笑着点头,小声念了一遍:“哈喽。”
多念几遍,还觉得挺好听。
第二天恰好是周六,翟星眠临出门前,询问了一下是否可以把哈喽领过来养,没有人持反对意见,相反,还有几个人挺期待。
翟星眠便开车,先去江栖辞家接狗。
江栖辞家里不大,八十来平,装修风格不是翟星眠想的极简主义,看上去很温馨。
一打开门,就看见一只后腿短了一截的黄狗冲了上来,抱着江栖辞的腿哼哼唧唧个不停。
翟星眠看着它,微愣,这个走路姿势和毛色,总觉得像在哪里见过。
但很快,翟星眠就把这个念头抛到脑后,可能是错觉吧。
翟星眠温和地蹲下去,没有莽撞地直接摸它,而是把手凑到它跟前,让它闻一闻。
“你好啊。”
哈喽伸出柔软的舌头,轻轻舔了一下,歪了歪头,尾巴断断续续地摇起来。
“它好像很喜欢你。”江栖辞弯了弯眼睛,摸哈喽的狗头。
“真的么?”翟星眠看向她。
两个人一起蹲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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