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1~章 沈阳城_明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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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庆也来到了一口大锅前,往底下塞上了一把柴火,取出火石,小心点燃。

  金汁,名字倒也好听,但实际上,却是各种大粪混合成的汁液,简直是奇臭无比。

  这东西烧开了之后,味道更加刺鼻,如果浇到了人的身上,依照现在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,后果自是可想而知。

  甚至,直接毙命,也不是没有可能。

  “元庆哥,这,这金汁太臭了啊。咱们去那边抬滚木吧。”

  顺子大名张三顺,是李元庆早年的邻居,家里大哥、二哥饿死的饿死,病死的病死,此时,他家里只有他老娘和一个还没有出阁的姐姐,一直视李元庆为大哥。

  前身的李元庆虽然好勇斗狠,但因为是邻居,加之张三顺的姐姐张芸娘的关系,平时对张三顺照顾有加,很多时候,张三顺也能跟着李元庆吃口饱饭,算是李元庆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小弟和朋友。

  此时,听到张三顺这话,李元庆却摇了摇头,“顺子,跟着我,不要乱跑。”

  张三顺见李元庆说的郑重,也不敢再耍小孩子脾气,忙捏起了鼻子,小心跟在了李元庆身边。

  此时,大锅里虽然恶臭扑鼻,但火光烧起来,却是驱散了凛冽的风雪,带给人浓浓的暖意。

  而李元庆心里虽然还并没有确切的计划,但要逃跑,这是肯定的了。

  太祖有句名言,‘保存自己,才能更好的打击敌人。’

  此时这种状态,沈阳城是绝对守不了的。

  ‘出师未捷身先死’?

  李元庆可不是傻子,绝对不会为了那几碗怕是没有半片肉的肉汤,搭上自己的小命。

  金汁虽臭,但这里有火光,很是温暖,身边自有民夫抬来柴火,李元庆和顺子只需要烧柴就行了,这可以在最大程度上,保存体力,随时应对各种变动。

  很快,随着震耳欲聋的马蹄声节节逼近,在城墙下面广阔的土地上,已经可以依稀看清后金军的战阵。

  旌旗之下,他们人人骑马,加之老奴所谓‘八旗’的关系,各色旌旗五颜六色,随风招展,简直就像是杂耍的马戏团一般。

  但李元庆却并不敢小瞧他们半分,在这个时代,他们是整个东亚地区最强力、最凶残、也最具有战斗力的强盗性武装集团。

  随着后金军战阵越来越近,这时,城内方向,也传来了阵阵极具震撼力的擂鼓声。

  不多时,城墙下忽然一阵激烈的马蹄之声,李元庆忙回头一看,正见一员银盔全甲大将,带着密密麻麻的一片精锐骑兵,已经来到了城门口。

  “他们这是要出城作战么?”

  李元庆不由猛的一个机灵,片刻已经明白过来,心中不由大骂,“糊涂啊。这种时候,怎么能出去啊。”

  但李元庆毕竟不是沈阳城的总指挥,这种时候,他能说什么、又能做些什么呢?

 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,城门大开,这员大将带着千余精锐骑兵,如同高傲的斗士一般,蜂拥朝着城门外涌出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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